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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23-2588关于丽水城区文旅形象广告项目采购公告
江南体育平台为营造丽水文旅消费氛围,宣传推广丽水文旅和飞猪旅行联合推出的促消费优惠活动,让更多市民游客了解活动,参与活动,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开展丽水城区文旅形象广告项目,为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项目采购情况予以公告。
2.要求广告位于丽水高铁站出站口,广告形式为2根包柱灯箱(双面)广告,尺寸为5m*3.5m;时间为期2个月;
3.要求在高铁站出站口、汽车东站、文博场馆、万地广场商业体等点位布置10个立屏宣传展架。尺寸为0.8M*1.8M(双面画面)。
1.点位要求:投标文件必须依据采购公告要求提供能够提供广告位服务的相关依据材料;
2.稿件要求:使用3D设计,确保投标作品原创性,如有盗用他人作品,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所设计效果图不少于3个角度,能够明确表达出所有设计展位效果。
3.设计制作工作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以广告布展完成、正式使用为准。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服务范围。
1.本项目设置拦标价为:9万元(玖万元)(含税),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所需的广告位、设计、物料、搭建、维护、布撤展、运输、人工及现场费用等以及发票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
2.本次采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为: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开发和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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